减证便民!公证事项所需证明材料删减100余项

据司法部消息,保全、学历、学位、证书(执照)、现场监督、合同(协议)等公证事项所需证明材料从396项删减到280项;事实清楚、法律关系简单的一些公证事项中涉及的辅助性证明材料,不再要求提供原件,提供复印件或者影印件即可;80岁及以上老人首次办理遗嘱公证免收遗嘱公证服务费用,低收入群体、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和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按规定减免公证费用。(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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