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交通事故冒名顶替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窝藏、包庇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客体要件,窝藏、包庇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司法机关正常的刑事诉讼活动;
2.客观要件,窝藏、包庇罪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窝藏或包庇犯罪人的行为;
3.主体要件,主体是已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4.主观要件,窝藏、包庇罪主观上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是犯罪的人而实施窝藏、包庇行为。
法“晋”人心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5)严重超载驾驶的;
(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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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晋宁公安
编辑:沈仕会
编审:方维林
审核:冯静
终审:段正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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