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社交软件造谣传谣,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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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

不是法外之地

维护网络空间秩序

是广大网民的共同责任

发布谣言信息

可能触犯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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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曲靖市会泽县公安局网安大队在日常巡查时发现

一网民在某平台发视频称

5岁的儿子

在会泽某幼儿园附近被人拐走了

经网安大队联合辖区派出所调查

核实该视频中的内容均为谣言

网安大队立即组织力量

对该视频发布者进行了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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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调查

民警发现会泽县矿山镇的赵某

系该谣言的发布者

6月22日

矿山派出所根据线索将赵某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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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依法调查

赵某如实交代了

为了吸引眼球

私自编撰虚假信息

在某视频平台、朋友圈及微信群

发布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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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

公安机关依法给予了赵某罚款100元的处罚

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醒

请大家

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

法条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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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裴卫国

责编:李亚兴

编辑:周   琪 杨谨瑜 李道翼

来源:会泽警方

         曲靖警方

         曲靖市委政法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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