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上市场监督管理所积极开展“30天无理由退货 ”企业承诺工作

资讯频道

昆明信息港讯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30天无理由退货 ”企业承诺工作的通知》要求,关上市场监督管理所认真梳理辖区今年以来退货申请数量排名靠前的销售企业,与辖区13户经营户签订了《云南省游客购物“30 天无理由退货” 企业承诺书》。

督促经营户自愿承诺实行云南省游客购物“30天无理由退货”,积极解决游客退货诉求,维护游客合法权益,并为违反承诺所产生的后果承担相应责任。企业负责人纷纷作出公开承诺: 

资讯频道

1、质量承诺:我们始终把产品质量和安全放在首位,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要求,将质量工作作为公司的经营之本。

2、 价格承诺:我们严格遵循合法、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明码标价义务,坚决杜绝价格欺诈行为,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

3、 服务承诺:我们承诺建立消费者服务机构,制定服务规程并实施,提供真实的联系电话和地址,保证我们能及时回应消费者的询问、疑问和担心;对于游客退货申请我们将在24小时内回复和反馈,提高处置效率和游客满意度。

资讯频道

4、 退货承诺:我们承诺所售商品,均为游客提供合规票据,自购买之日起30日内,未因人为原因造成商品物理及化学性质改变,不影响二次销售的,符合退货范围分类目录的,可凭所购商品票据申请退货。

2023年以来关上市场监督管理所辖区经营户按“30天无理由退货 ”办理退货60余件,退货金额达30余万元。获得许多消费者的好评,充分地保障了消费者的权益。

本文由昆明信息港机器人小明转载自"资讯频道"
广告热线: (0871)65364045  新闻热线: (0871)65390101
24小时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871-65390101  举报邮箱: 277996794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