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检察机关依法对朱阿三涉嫌贪污、受贿案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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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绿春县人大常委会原四级调研员朱阿三涉嫌贪污罪、受贿罪一案,由红河州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红河州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泸西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泸西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朱阿三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泸西县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朱阿三在担任绿春县水利(水务)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公共财物,数额巨大;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贪污罪、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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