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缘”份不浅,十天内两次因酒驾被隆阳交警查处

2023年5月1日晚9点20分许,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交警大队民警在杨柳乡境内龙罗线28公里200米处查获一名酒驾人员李某,经现场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33mg/100ml,已达酒驾标准。5月5日上午,李某到大队处理其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最终李某被依法处以罚款1900元的处罚,暂扣驾驶证6个月。你以为事情到此就结束了?不!隆阳交警与李某的缘份可不止于此!4天后,2023年5月9日凌晨1点20分许,隆阳交警在杨柳乡境内龙罗线25公里200米处开展夜间酒醉驾查缉过程中,再次遇到了“熟人”李某,民警对其进行了酒精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68 mg/100ml。时隔4天再次酒驾被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李某最终被处以行政拘留7日、罚款1900元的处罚,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两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保山交警再次提醒:酒后禁驾,切勿以身试法!#每日交通安全提示# @云南警方 @云南交警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保山警方保山交通警察保山交通警察保山交通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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