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这次还好有惊无险
出院后我一定带头宣传
免得大家跟我一样到ICU里走一遭”
宁波的张女士怎么都没想到
一盆海螺让她遭了不少罪……
患者家属提供的割香螺照片造成张女士中毒的割香螺也叫织纹螺、海丝螺或白螺,目前市场上是禁止售卖的,已有多起因售卖割香螺被判刑案例。但由于其味道鲜美,仍有不少市民铤而走险。由于是自家海塘里捞的,加上之前少量食用并未出事,所以张女士心存侥幸。陈启江提醒,每年都有因食用割香螺引发生命危险的患者。一旦发生误食,一定要及时就医,越早治疗,抢救成功率越高。据了解,织纹螺主要分布于浙江、福建、广东等沿海地区,螺身细长,形似圆锥体,尾部较尖且细长,大小如“指甲盖”一般,整体长1厘米左右、宽0.5厘米左右,螺肉呈淡黄色。其所含有的河豚毒素大约0.5毫克就会致人死亡,并且,靠家庭加热烹调不但不会起到“去毒”的作用,反而还会增加中毒风险。每年的4-9月是织纹螺的旺汛期,也是织纹螺毒性最强的时期。织纹螺俗称割香螺、海丝螺、海狮螺、麦螺或白螺,主要分布于浙江、福建、广东等沿海地区。它的外形特征表现为尾部较尖,细长,长度约为1厘米左右、宽度约为0.5厘米,约指甲盖大小。壳面常具有1-3条紫褐色或红黄色螺带,肉体为淡黄色,一般生活在近海礁石附近和泥沙底。

每年夏季,都是织纹螺食物中毒的高发季节。
误食织纹螺中毒的患者,早期表现为口唇、舌、指尖发麻,眼睑下垂。不久即可出现消化道症状,主要有胃部不适、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口渴、便血,进而出现口唇、舌尖及肢端麻木、四肢无力或肌肉麻痹、共济失调等神经系统症状。重症者出现瘫痪、言语不清、声嘶、紫绀、呼吸困难、神志不清、休克,最后因呼吸、循环衰竭而死亡。
国家卫生部已明令禁止销售经营织纹螺,但近年沿海地区仍频发因食用织纹螺而中毒死亡的事件。
每年4-9月正是织纹螺旺汛期,每逢春夏毒性更大,毒性比砒霜还高一百倍,小小一颗就可能致死,且尚无特异性解毒药,疾控部门曾多次发布提醒。去年7月份,昆明也“叫停”了织纹螺的销售,市场已见不到织纹螺的踪迹。“织纹螺本身是没有毒的,它是由于生长环境中摄食有毒藻类、富集和蓄积藻类毒素,或者其他有毒物质如河豚毒素等而被毒化,其含有的毒素经加热、盐腌、暴晒等加工方式,均无法破坏分解。人吃了这种织纹螺后会产生头晕、呕吐、口唇及手指麻木等中毒症状。”云南省渔业科学研究院有关专家介绍。昆明市疾控中心提醒市民,随着暑期的到来,外出旅游也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不购买和食用织纹螺。误食织纹螺后,如发生口唇麻木等类似神经系统中毒症状的,应当立即到医院就诊。
来源:昆明信息港、新华社、中国新闻网等
编辑:李哲(实习)
主编:赵小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