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贡“警网”合力救助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6月11日下午,怒江傈僳族自治州福贡县公安局城区派出所接到辖区网格员报警,称其捡到一只鸟,长相奇特,可能是保护动物。接警后,民警立即赶赴网格员家中。经了解,网格员李某在路边发现这只鸟的时候,疑似已经受伤,经过网上搜索和朋友圈求助后得知此鸟应是保护动物,于是立即报警。经民警确认,此鸟的确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游隼”。随后,民警将此鸟移交给了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福贡管护分局。(怒江州委宣传部)云南发布云南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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