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你今天没有吸烟……
来源:晋宁诗意的栖居地2023-05-31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精神,进一步规范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名录,经各州市文化和旅游局核实、专家论证,征求省民宗委意见,拟将已公布在世的302名第一批、第二批民族民间艺人和第三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名称规范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
现将代表性传承人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从2023年5月26日至2023年6月1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书面形式向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非遗处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以便核实查证。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凡匿名、冒名或超出公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单位: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非物质文化遗产处
联系电话:0871—63611745
传 真:0871—63611745
通讯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滇池路678号
邮政编码:650200
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3年5月26日
附件:1.云南省第一至三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对应国家级、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单
2.云南省第一至三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对应州市级、县区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单
3.云南省第一至三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无对应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