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事故当事人黄某将一面“人民交警为人民,情真意切暖民心”的锦旗送到腾冲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腾龙中队,找到办案民警当面表达了自己的谢意。事情经过是这样的:2023年1月28日,龙某需到集镇购买农具,因自己没有驾驶证,便请有驾驶证的黄某驾驶着自己的三轮摩托车送自己到集镇。行至半道,黄某因操作不当,摩托车侧翻到路外的水沟内,造成龙某经抢救无效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
当事人黄某和龙某本为邻居,平时关系很好,事故发生后,双方家庭都沉浸在悲痛中。办案民警了解到两家的特殊关系,分析到该案只有民事赔偿达成协议,才能真正化解矛盾,让两家在以后的日子坦然相处。在案件调查阶段,办案民警根据责任认定,站在双方当事人角度,耐心细致地组织双方调解了3次,并最终达成协议。案件移送起诉阶段,检察院考虑到该案的特殊性和死者家属出具的谅解书,依法对当事人黄某作出不予起诉决定,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于是,便有了开头的一幕......@云南警方 @云南交警 @保山警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