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一对情侣分手后为“恋爱转账”闹上法庭,法院判决→

热恋中,情侣之间相互赠与财物,是表达爱意的一种方式。但是,如果有一天分手了,给出去的财物还能要回来吗?小王和小蔡经朋友介绍于2019年认识,后双方建立了恋爱关系,恋爱期间,小王多次通过微信转账、发红包给小蔡,金额共计1万余元。两人分手后,小王一纸诉状将小蔡诉至丽江市华坪县人民法院,要求小蔡返还上述钱款。华坪县法院经审理认为,关于当事人恋爱期间转账行为的性质,应当综合考虑双方恋爱过程、转账的数额以及各自经济承受能力等因素来区分是以某种目的或者条件为前提的赠与,还是一般性赠与。最终,华坪县法院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判决驳回原告小王的全部诉讼请求。 云南一对情侣分手后为“恋爱转账”闹上法庭,法院判决→ #恋爱期间发的红包分手后该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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