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这些经济困难老年人每月可领不少于50元补贴

省民政厅会同省财政厅制定的《云南省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实施办法(试行)》明确,自5月1日起,对具有本省户籍、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低保老年人和分散供养的特困老年人,按不低于50元/人/月的标准发放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

该补贴纳入云南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平台管理,各级民政、财政部门负责统筹协调、指导监督辖区内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发放工作。具体由县(市、区)民政部门负责按规定及时足额发放到补贴对象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云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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