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月16日19时, 昆明晚高峰路况
2023-05-16


近日,西双版纳勐罕人民法庭联合勐罕司法所调解员成功调解一起涉及三个村民小组、共计65名村民的土地租赁合同纠纷。“太感谢你们了,其实我们也不想上诉,和承租人合作有一段时间了,不想伤害互相的感情,只是一直没协调成功,才想到了找你们介入,还是你们有办法!”一位当事人村民说到。
据悉,承租人王某和朱某某于2018年6月30日和曼应讷村11名村民、曼应代村18名村民、曼嘎俭村36名村民签订了共计127.6亩的土地租赁合同用于种果树。合同约定土地租赁期25年,租金每年一付,实行先支付租金后使用土地的原则。双方履行合同至2022年7月1日应付租金时,由于承租人不能按约支付土地租金159600元,且双方对土地租金支付时间无法自行协商达成一致,因此,村民特到勐罕镇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为了得到更加专业的指导,勐罕镇调解委员会邀请勐罕人民法庭法官参与指导调解。

最终,经过几小时的法理与情理的沟通,终于寻得突破口,双方当事人达成共识,由三个村民小组各推举两名代表人代表该村小组村民与承租人签订调解协议,承租人在一定时间内向村民给付土地租金,若在约定时间内未能履行给付租金的义务,双方的租赁合同解除,土地上的附着物归村民所有。一场矛盾纠纷就此化解。
下一步,景洪市人民法院将继续把纠纷的诉前化解挺在前面,牢固树立矛盾解决在源头、纠纷化解在基层的治理理念,坚持纠纷源头治理,最大程度将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努力给诉前调解做“加法”,为司法审判做“减法”。
往期精选




云南政法融媒体中心
出 品
审核:裴卫国
责编:李亚兴
编辑:周 琪 李道翼 杨谨瑜
来源:景洪市人民法院
景洪市委政法委
西双版纳州委政法委
转载请注明出自公众号
云南政法(ID:ynzfy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