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于 2020 年 1 月 3 日经国务院第 77 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20 年 6 月 29 日由国务院公布,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本文关于化妆品定义、分类等内容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编写。
01/ 什么是化妆品?
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是指以涂擦、喷洒或者其他类似方法,施用于皮肤、毛发、指甲、口唇等人体表面,以清洁、保护、美化、修饰为目的的日用化学工业产品。
02/ 如何判断一个产品是否属于化妆品?
消费者可通过定义判断一个产品是否属于化妆品。化妆品首先是日用化学工业产品,且同时符合使用目的、使用方法、施用部位的限制要求。使用目的超出清洁、保护、美化和修饰目的的产品,如宣称具有医疗作用的;使用方法超出涂擦、喷洒或者其他类似方法的产品,如采用口服、注射的;施用部位超出人体表面的,如深入真皮层或者皮下的;以上均不属于化妆品。化妆品是日用化学工业产品,故一些美容仪器、设备均不属于化妆品。
通常消费者会在化妆品的包装上看到“特字号”“妆字号”,这是化妆品取得注册或者办理备案后的注册备案编号。“消字号”属于经卫生部门审核批准的消毒产品。“械字号”属于医疗器械。“消字号”和“械字号”的产品均不是化妆品。
03/ 牙膏、香皂属于化妆品吗?
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牙膏参照本条例有关普通化妆品的规定进行管理。牙膏备案人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进行功效评价后,可以宣称牙膏具有防龋、抑牙菌斑、抗牙本质敏感、减轻牙龈问题等功效。牙膏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拟订,报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审核、发布。
香皂不适用本条例,但是宣称具有特殊化妆品功效的适用本条例。
04/ 我国化妆品主要有哪些类别?
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国家按照风险程度对化妆品实行分类管理。化妆品分为特殊化妆品和普通化妆品。国家对特殊化妆品实行注册管理,对普通化妆品实行备案管理。
05/ 什么是特殊化妆品?
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用于染发、烫发、祛斑美白、防晒、防脱发的化妆品以及宣称新功效的化妆品为特殊化妆品。
对本条例施行前已经注册的用于育发、脱毛、美乳、健美、除臭的化妆品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设置5 年的过渡期,过渡期内可以继续生产、进口、销售,过渡期满后不得生产、进口、销售该化妆品。
06/ 什么是普通化妆品?
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特殊化妆品以外的化妆品为普通化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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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
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