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检察机关依法对谢刘琳涉嫌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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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红河州公安局禁毒支队原政委、二级高级警长谢刘琳涉嫌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一案,由红河州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红河州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开远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开远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谢刘琳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开远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谢刘琳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家庭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且无法说明来源,依法应当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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