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腾冲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北中队民警在城区开展道路交通违法整治时,查获酒后无证驾驶摩托车的金某。经核查,金某分别于2022年3月和2022年9月因酒后驾车被腾冲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查处。半年内连续两次无证酒驾被公安机关处理,按理说金某应该从中吸取深刻教训,但他并没有把交通安全当回事,心存侥幸,第三次酒后驾车被查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腾冲公安机关依法对金某给予行政拘留9日,罚款3300元的处罚。保山交警提示:开车?喝酒?单选题!无论何时何地都不要抱有任何侥幸心理,因为饮酒后的你真的掌握不住生命的方向盘。#每日交通安全提示# @云南交警 @云南警方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保山警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