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检·动态】督促落实防火措施 消除火灾安全隐患


为有效预防和遏制森林火灾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认真贯彻落实县政府森林防火相关规定,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督查检查+普法工作。2023年4月26日,石林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勇及相关工作人员到包保挂联的长湖镇舍色村开展森林防火督查检查工作,并同步开展森林防火专项普法宣传。


石林县人民检察院


4月26日上午,陈勇一行深入长湖镇舍色村沙场森林防火值守点及村内其他值守点进行实地检查,重点察看了值班值守工作情况及相关消防设施配置是否齐全,对照《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森林草原禁火令》《石林彝族自治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关于石林彝族自治县2023年封山防火通告》的内容进行检,查对防火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了指导,共同商讨解决办法,并在督查检查的同时开展了森林防火相关法律法规的普法宣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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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勇强调,一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并充分认识森林草原防灭火的重要性;二要严防死守,深入落实工作责任,做好进入山林人员的管理,坚决杜绝带火入山的情况发生;三要加强值守工作保障,值守人员要做好交接,全面开展巡查,杜绝火灾发生,确保春防工作顺利开展。



下一步,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将以森林防火安全为切入点,持续对辖区各项森林防火工作做到督查督导,全面提升辖区群众防火安全意识,发挥法制履职能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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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李小华  :政治部 

编辑:杨东辑  |校对:李选奎  审核:毕继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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