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汽车钣金维修人员技能大赛在晋宁开赛
来源:晋宁诗意的栖居地2023-04-26



何为机动车所有人有过错?

1.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机动车存在缺陷,且该缺陷是交通事故发生原因之一。
2.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无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
3.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因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等依法不能驾驶机动车的。
4.其他应当认定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过错的情形。

车主无过错不担责的条件

牢记“四个不借”:
法“晋”人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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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晋宁公安
编辑:沈仕会
编审:方维林
审核:冯静
终审:段正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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