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想用儿子的名义买房,一家人共同居住,又担 心儿子长大结婚后,小两口不同意让父母继续一起居住。张某应该怎么做?

《民法典》规定,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 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因此,张某可以在产权登记的同时,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房屋产权登记为儿子的名义,而自己拥有居住权。张某想用儿子的名义买房,一家人共同居住,又担 心儿子长大结婚后,小两口不同意让父母继续一起居住。张某应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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