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深刻汲取“4·18”北京长峰医院火灾事故教训,严防医疗机构火灾事故发生,连日来,晋宁区卫生健康局联合区消防救援大队,到区人民医院、区妇幼健康服务中心、昆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晋宁磷矿医院、晋宁慈康精神病医院、古城卫生院等重点医疗机构进行消防安全督导检查。

检查人员现场对医疗机构门诊、住院、消防安全监控室、在建工程场地和食堂等关键区域进行消防安全情况专项检查,同时对医院消防管理制度和巡查台账、消防设备设施配备和日常维护保养情况、第三方维保单位履职尽责情况、消防标识标牌、应急逃生通道、职工消防知识掌握等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通过检查,发现问题隐患7条,立行立改6条,限期整改1条。

检查组要求各医疗机构针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重点人员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对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立即落实整改措施。
二是对标对表,加大本单位火灾隐患排查力度,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时刻保持疏散通道畅通,消防设施完整好用。
三是加大在建工程现场管理力度,增加巡查措施,监督施工单位落实现场消防安全措施。严格特种作业人员资格管理,加强现场材料管理,严格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规范,确保防患于未然。
四是认真开展日常消防安全培训,确保每名员工都能掌握灭火器、消火栓的使用方法及火灾相关知识。不断加强应急预案层面的管理,细化具体细节,并反复组织逃生演练,努力在较短时间内完成疏散、救援等工作。

通过此次联合检查,进一步规范了医疗机构的消防安全管理。在下步工作中,晋宁区卫生健康局将继续联合消防救援等有关部门指导督促全区各医疗机构深入开展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排除大整治,着力提升风险识别、应急响应、专业应对“三项能力”,做到排查“零盲区”、隐患“零容忍”,从根本上消除消防安全隐患、为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晋宁区卫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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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沈仕会
编审:方维林
审核:冯静
终审:段正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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