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空间虚拟性、便捷性、隐蔽性等特点,导致黑恶犯罪快速向网络滋生蔓延,犯罪手段迭代更新加快,打击难度大,社会危害严重。为深入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充分发挥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主力军作用,严厉打击涉网黑恶犯罪活动,根据公安部统一部署,自即日起,我州公安机关将持续开展打击惩治涉网黑恶犯罪专项行动,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涉互联网黑恶违法犯罪线索。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举报线索重点
(一)网络“裸聊”敲诈犯罪线索:在网络社交平台上,用言语刺激或淫秽视频、图片等引诱被害人进行“裸聊”,同步录制被害人“裸聊”视频,通过诱导被害人下载安装盗取通讯录等信息的木马软件,最后以发布“裸聊”视频为要挟,实施敲诈勒索的犯罪活动。
(二)网络“套路贷”犯罪线索:通过网络借贷平台,以民间借贷方式,诱使或迫使被害人签订“借贷”或变相“借贷”等相关协议,通过虚增贷款金额、恶意制造违约、肆意认定违约、毁匿还款证据等方式形成虚假债权债务,以诉讼或者采用暴力、威胁等手段占有被害人财物的犯罪活动。
(三)网络“软暴力”催收犯罪线索:以讨要债务为目的,通过网络通讯手段进行高频度骚扰,致使被害人及其关系人手机无法正常使用,或使用群发软件发送辱骂文字、侮辱性图片骚扰被害人及其关系人的犯罪活动。
(四)网络恶意索赔犯罪线索:利用信息网络以维权打假为掩护,有组织地通过购买、持有众多非本人实名电商平台账号,批量购买目标商品,以商品存在瑕疵、宣传用语使用“极限词”等借口,以差评或投诉为要挟,恶意向商家索取赔偿等违法犯罪活动。
(五)网络舆情敲诈犯罪线索:无资质的媒体经营人员、网络传播平台及公众账号以新闻媒体或者记者等名义利用信息网络,打着“舆论监督”旗号,以持续发布或删除虚假捏造、扭曲事实的贴文相要挟,实施敲诈等违法犯罪活动。
(六)网络水军滋事犯罪线索:在信息网络上组织或雇佣水军威胁、恐吓、辱骂、诽谤、滋扰他人,或编造、散布虚假信息破坏社会秩序或公共秩序、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
(七)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的其他涉黑涉恶犯罪线索。
二、举报线索奖励
对举报者、提供线索者,公安机关将严格保密,依法保护。凡检举、揭发涉网黑恶犯罪线索经查证属实的,公安机关将按照《德宏州公安局奖励举报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实施办法》规定,予以人民币1000元至30000元奖励。同时敦促涉网黑恶犯罪嫌疑人立即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
三、举报线索要求
(一)举报人检举、揭发、提供的线索要尽量详细,可包括受害经过,提供被举报人的基本情况、实施违法犯罪的有效网址、链接、网页截图、网上交易记录、相关APP名称及安装包、相关社交软件账号、聊天记录、录音录像、物证书证等材料。
(二)举报人应对检举、揭发、提供线索的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构和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和诬陷他人。
(三)对打击报复举报人、控告人的,坚决依法从严惩处。
(四)对包庇窝藏犯罪分子、为犯罪分子通风报信、帮助毁灭或伪造犯罪证据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举报线索方式
(一)电话举报
德宏州公安局扫黑办,举报电话0692--2215510;
芒市公安局扫黑办,举报电话0692--2997110;
瑞丽市公安局扫黑办,举报电话0692--4143110;
陇川县公安局扫黑办,举报电话0692--7102110;
盈江县公安局扫黑办,举报电话0692--8189110;
梁河县公安局扫黑办,举报电话0692--6161120。
(二)信件举报
地址:芒市环城东路德宏州公安局业务技术综合楼(305室德宏州公安局扫黑办),邮编:678400。
(三)举报邮箱
邮箱:dhgayjjb@163.com
德宏州公安局
2023年4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