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为戒】又有村民野外违规用火被罚!

当前昌宁县风干物燥,森林火险等级高,森林防火形势异常严峻。2023年3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为全县森林高火险期,森林防火责任重于泰山。但是仍有部分村民无视禁火令,在野外违规用火,造成火灾隐患。在此,提醒广大人民群众要以案为戒,严格遵守森林高火险期禁火令,杜绝一切违规野外用火行为。

警示案例1

2023年4月12日20时,柯街镇柯街社区瓦房地村民小组彭某某在小街寺野外焚烧秸秆。根据村规民约相关规定,彭某某主动缴纳违约金1000元。

警示案例2

2023年4月13日,田园镇右文社区杨家村民小组杨某在右文社区太平山野外焚烧垃圾、杂草。根据村规民约相关规定,杨某主动缴纳违约金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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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案例3

2023年4月13日13时,柯街镇腊邑社区下竹寨村民小组高某某在野外焚烧秸秆。根据村规民约相关规定,高某某主动缴纳违约金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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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昌宁应急


编辑:姜永华
责任编辑:杨清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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