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古城景区入选第二批国家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

丽江日报

 

近日

全国旅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发布

《关于第二批国家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

评定结果的公示》


丽江古城景区

入选第二批国家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名单


全文如下

↓↓

全国旅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关于第二批

国家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评定结果的公示

(2023年第1号)


经自愿申报、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审查推荐、全国旅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最终评定,认定66家申报单位达到国家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标准,包括2021年因疫情原因未开展实地评定的9家单位和2022年申报的57家单位。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文明旅游示范单位要求与评价〉(LB/T 075-2019)实施工作的通知》(办市场发〔2021〕44号),现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3年4月14日至2023年4月24日(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问题,请向全国旅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反映。


监督电话:010-65201402/1466,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甲9号,邮政编码:100740。


附件:第二批国家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公示名单


全国旅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2023年4月14日

丽江日报

来源:丽江发布

编辑:和晓华

校对:和玉松

二审:刘德祥

终审:和继贤

丽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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