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 | 6月1日起施行!个人随意倾倒垃圾最高罚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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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3日,昆明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昆明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昆明市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治安管理条例》的有关情况。两个《条例》将分别自2023年6月1日和5月1日起施行。



其中,《昆明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对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提出具体要求。


“加强生活垃圾管理,实施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置,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对于推动‘无废城市’建设、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提高群众生活品质和幸福指数,具有十分重要而深远的意义。”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董林在发布会上说。《昆明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包括总则、规划与建设、源头减量、分类投放、分类收集、运输与处置、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8章共47条,主要内容包括:提出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具体要求,确立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与处置的管理规范,构建了生活垃圾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等。


昆明市城市管理局环境卫生管理处处长张雅媚表示,新《条例》亮点在于结合了垃圾分类最新的要求,完善了整个垃圾分类体系建设,引入了关于垃圾分类的基层治理,并对清扫、保洁、运输等相关资质做了要求,使垃圾管理相关的要求更加完善、全面。




一图读懂

《昆明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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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春城晚报 掌上春城

编辑:张龙英  蒋   玲

一审:苟廷廷 
二审:王致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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