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组干任公示〔2023〕第3号
来源:保山先锋2023-04-09

走人行道、过街走斑马线,勿闯红灯
遵守交通法规
安全文明出行 远离事故危险
共享文明交通
4月9日
昆明交警曝光一批行人违法行为
110位朋友的不文明交通行为“上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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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不文明交通行为曝光(第110期)

以上违法人员
均已对当事人进行了教育和处罚
法律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二条规定: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规定: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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