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觉遵守法律法规
增强森林防火意识
违规野外用火将被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造成森林火灾,涉嫌犯罪的
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普法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
红河州融媒体中心
法律顾问:云南亚尊律师事务所
0873-3990667
律师:杨煜峰 13808775963
地址: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市朝阳路新视界小区
声明:转载请注明来源于云南红河发布(hhrb_h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