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宁通报曝光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

为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公职人员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树牢纪法意识,规范日常行为,维护社会良好秩序,昌宁县纪委县监委采取“先曝光、后核查、再处理”的方式,对公安机关移送的辖区范围内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进行通报曝光。现将1名党员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通报如下:

于开华,中共党员,昌宁县柯街镇柯街社区海子田村民小组组长,2023年3月22日23:38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

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予以监督,并自觉遵纪守法。

中共昌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昌宁县监察委员会

2023年4月4日

来源: 昌宁新闻网


编辑:李美兰

责任编辑:杨清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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