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节日】文明祭祀树新风,让清明更“文明”!
来源:昆明西山发布2023-04-04

为提高广大群众森林草原防火意识,有效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和森林草原资源安全,近日,玉龙县林业和草原局通报了7起森林草原防火期违规用火典型案例,以案示警,以案释法。希望广大群众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坚决杜绝违规野外用火。

按照《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第四十七条 第(五)项的规定,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 500元。

按照《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第四十七条 第(五)项的规定,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1000元。

按照《森林防火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200元。

按照《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第四十七条 第(八)项 的规定,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1000元。

按照《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第四十七条 第(七)项 的规定,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200元。

按照《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第四十七条 第(二)项 的规定,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300元。

按照《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第四十七条 第(二)项 的规定,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200元。

目前,玉龙县已进入森林草原防火高火险期,清明节即将来临,请进入森林草原防火区的人员,严格遵守玉龙县2023年春节清明节期间严禁野外祭祀用火的通告的规定,进入林区自觉接受防火检查,主动上缴火源,林区扫墓文明祭祀,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来源:丽江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