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检察机关依法对贾力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


日前,云南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云南省监察委员会驻云南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监察专员贾力涉嫌受贿罪一案,由云南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玉溪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贾力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玉溪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贾力利用担任云南省委组织部干部五处副调研员、调研员,云南省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纪委副书记,云南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云南省监察委员会驻云南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监察专员等职务上的便利及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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