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景洪市住宿业客房市场
价格秩序的通知
景洪市各住宿业经营者:
2023年3月3日,景洪市发展和改革局、景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景洪市文化和旅游局共同印发了《关于景洪市住宿业客房市场价格实行价格报备监管的通知》(景发改价格〔2023〕7号),鉴于前期部分住宿业经营者报备价格与市场经济、经营成本、服务质量不相匹配,为更加合理、有序规范景洪市住宿业客房价格秩序,严厉打击部分客房价格的不合理上涨,现就景洪市住宿业客房市场价格报备监管作以下补充通知:
一、自觉遵守诚信指导价
为促进景洪市旅游业长期健康有序发展,西双版纳州旅游行业协会、景洪市文化旅游局结合景洪旅游市场经济发展实际,联发了《关于发布景洪市年重大节假日期间住宿业客房诚信指导价的通告》,各住宿业经营者要参照“诚信指导价”,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以及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的实际情况,合理报备客房价格。
二、及时调整报备价格
鉴于前期客房市场价格报备过程中部分住宿业经营者未报备、报备价格过高、报备房型混乱的情况,请各住宿业经营者严格参照“诚信指导价”及时调整报备价格。各行业部门将依法依规对违反定价原则及基本依据,虚高价格等违法行为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从严从重进行处罚。
三、价格报备途径
各住宿业经营者按酒店所在辖区(片区),将调整后的客房价格向所属乡镇、街道报备。各乡镇、街道报备途径详见附件1。
四、督促辖区企业报备
各乡镇、街道根据辖区划分,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属地责任,明确专人负责,进一步强化做好政策宣传,督促住宿业经营者于4月3日前完成价格报备及价格调整工作,并将报备信息按辖区划分统一收集、汇总报送景洪市发展和改革局(含电子版、纸质版报备表和汇总统计电子表)。
请各住宿业经营者及广大消费者予以监督,发现价格违法行为时可拨打12315或1234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
景洪市发展和改革局
景洪市文化和旅游局
景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