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检察机关依法对伞翔宇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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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原中国青旅集团公司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伞翔宇涉嫌受贿罪一案,由云南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昭通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伞翔宇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昭通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伞翔宇利用担任原中国青年旅行社总社、原中国青旅集团公司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中国青旅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中青旅集团上海控股有限公司、中青旅江苏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务便利以及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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