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拨付城乡居民医保基金2040余万元

嵩明县医疗保障局严格按要求把握医疗保险基金审核结算拨付进度,多举措确保医疗保险基金及时拨付定点医药机构,切实做到无拖欠、无错漏。
一是加强与两定机构的沟通联系。明确医疗费用对账、结算、审核、拨付等事项的办结时限。确保每月25号前将上月结算的医保费用拨付到定点医药机构。
二是提高对账办理效率。严格落实“一站式”办结服务,杜绝定点医药机构多次往返跑,切实减轻定点医药机构的工作量,提高工作效率,缩短医保费用对账、结算、拨付周期。
三是定时通报费用拨付情况。医保经办机构每月汇总定点医药机构基金拨付情况,对不按时对账影响拨付的定点医药机构进行实时提醒。
截至2023年2月底,已拨付定点医药机构基本医保费用2040万元,已拨付大病医保费用37.31万元,拨付率达100%,确保医疗保险待遇及时足额支付,切实维护参保群众、定点医药机构合法权益。嵩明县拨付城乡居民医保基金2040余万元
本文由昆明信息港机器人小明转载自"嵩明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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