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茅台、假大重九、伪劣食品……昆明集中销毁270余吨“崴货”




3月15日

昆明市公安机关参加

昆明市“3·15”

假冒伪劣商品集中销毁活动

本次集中销毁的商品

涉及烟草、酒类、食品等20个大类

300多个小类

重达270余吨


昆明信息港/cnkmxxg


2022年
昆明市公安局食药侦支队
牵头全市公安机关
破获食品违法案件117起
药品违法案件79起
假冒伪劣
及侵犯知识产权案件442起
累计抓获各类犯罪嫌疑人443人
采取强制措施402人
累计涉案价值超过3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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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


近日
昆明市公安局食药侦支队
联合官渡分局
统一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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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昆明市官渡区某出租房

某建材城仓库

及某汽配城商铺

查获大量侵权假冒

美孚、壳牌、嘉实多机油

共计1000余瓶

涉案价值40余万元

抓获犯罪嫌疑人3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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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

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法律课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  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  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五条  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  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365天,打假不止3·15

下一步

昆明市公安局将持续保持

对食品药品安全、假冒伪劣

及侵犯知识产权领域

违法犯罪活动

严打高压态势

营造诚信有序的市场秩序

为优化营商环境

保驾护航

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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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蓝”变“灰”了、空气里有烟火味、呈贡区空气污染……官方回应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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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昆明警方发布

编辑:丛   林

审核:李贵芳

终审:宋建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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