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蓝”遇见“消防蓝”,1+1>2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

“检察蓝”+“消防蓝”

共建协作机制

筑牢消防安全“防火墙”


2月22日,安宁市检察院与安宁市消防救援大队共同举行了消防安全领域工作协作机制会签仪式,并召开了第一次联席会议。检消双方围绕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络会商等方面进行深入沟通交流,达成共识,签订了《关于建立消防安全领域公益诉讼、行政检察工作协作机制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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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安宁市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安宁市多家托育机构存在经营场所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违法情形,并依法进行了调查。经查明,托育场所投入经营使用过程中,存在场地房间内未配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杂物堆放占用疏散通道、封闭安全出口等妨碍安全疏散的情况以及作为人员密集场所室内墙面装修材料未按照消防技术标准的要求,使用不燃、难燃材料等问题,对托育场所内的婴幼儿人身安全造成了极大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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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托育机构存在的消防隐患问题,安宁市检察院向安宁市消防救援大队发出诉前检察建议。收到检察建议后,消防救援大队对安宁市11家托育机构进行集中约谈,要求发现消防隐患的机构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并对11家托育机构消防负责人进行了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目前,存在消防隐患的托育机构已整改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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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消防”工作协作机制对于加强消防安全建设、保护人民群众利益具有重要意义。不仅能深化落实消防安全领域公益诉讼、行政检察工作协作机制,相互借力,打造责任“共同体”,达到1+1>2的工作效果,同时也能发挥各自资源优势和专业优势,推动形成防控公共消防安全风险合力,筑牢消防安全“防火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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