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工头恶意拖欠工资,法院判了

近日,保山市腾冲市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被告人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2021年7月至2022年1月期间,被告人王某在承包腾冲市某工程项目部分房屋的给排水施工过程中,雇请肖某某、杨某某等14人为其施工,至2022年1月底,被告人王某拖欠肖某某、杨某某等14人的工资共89820元后逃离腾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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