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市容|嵩明县城市管理局关于规范市容环境秩序的通告
来源:悦读嵩明2023-01-31

- 人民城市人民建 人民城市为人民 -

广大市民朋友:
一元复始,大地回春。元宵节过后,2023年春节结束,大家都将回到自己的工作岗位,开始新一年的征程。
去年以来,在全县各部门和全体市民的共同努力下,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各位市民朋友,与嵩明,共文明,在创文工作中,体现了人人都是文明力量,个个都是嵩明形象的行动自觉。在此,衷心感谢各位市民朋友的参与、理解和支持,创文只有开始,没有结束,各项工作都需要广大市民朋友的共同参与,为了让我们共同的家园更加和谐美丽、文明向上,希望大家以主人翁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支持并参与到文明创建中来,以实际行动诠释文明内涵。
为进一步引导规范市民生产生活行为,自2023年2月6日起,相关部门将开展市容秩序联合执法行动,对县城占道经营、车辆停放混乱、环境卫生脏乱等影响市容秩序、影响市民生活环境、出行秩序的问题进行集中整治,现将有关注意事项告知如下,请全体市民共同遵守。




市民朋友们:歪家城市歪来建,歪家都是文明人。让我们手牵手共创文明城市,心连心同建幸福嵩明,从一言一行做起,从自身做起,与嵩明,共文明。
嵩明县创建省级文明城市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月31日
编辑:潘祎 卜圆圆
审核:雷霞
发布:嵩明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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