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1日至2月5日 主城区可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1月6日,据昆明市应急管理局消息,2023年春节,昆明市烟花爆竹经营燃放时间为1月11日(腊月二十)至2月5日(正月十五),五华区、盘龙区、官渡区、西山区、呈贡区、昆明高新区、滇池度假区、昆明经开区可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网页链接1月11日至2月5日 主城区可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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