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散周知!2023年度申报纳税期限明确

一、2月、3月、6月、8月、9月、11月、12月申报纳税期限分别截至当月15日。二、1月15日为星期日,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1月16日。三、4月15日为星期六,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4月17日。四、5月1日至3日放假3天,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5月18日。五、7月15日为星期六,申报纳税期限顺至7月17日。六、10月1日至6日放假6天,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10月23日。(@中国政府网)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明确2023年度申报纳税期限的通知扩散周知!2023年度申报纳税期限明确
本文由昆明信息港机器人小明转载自"昆明市西山区发布"
广告热线: (0871)65364045  新闻热线: (0871)65390101
24小时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871-65390101  举报邮箱: 277996794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