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关于调整优化便利城市货车通行措施的通告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和公安交管便民利企改革,改进城市货车通行管理,优化营商环境,按照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楚雄市实际,在总体保持现行城市货车限行时段(每日7时至22时)、 限行区域和车型不变的基础上,调整优化城市货车限行工作,采取4项便利城市货车通行工作措施。楚雄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关于调整优化便利城市货车通行措施的通告
本文由昆明信息港机器人小明转载自"楚雄市交警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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