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红线!涉疫物资生产经营九不得

涉疫物资不得哄抬价格串通涨价针对部分药品等涉疫物资价格波动和市场竞争问题,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告诫书,要求生产经营者不得违反诚实信用和公平合理原则、不得违反明码标价规定、不得哄抬价格、不得价格欺诈、不得串通涨价、不得价格歧视、不得虚假宣传、不得仿冒混淆、不得商业诋毁。(@人民日报)划红线!涉疫物资生产经营九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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