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试点开展二手车出口业务

12月6日,商务部官网公布了《商务部、公安部、海关总署关于进一步扩大开展二手车出口业务地区范围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新增包括昆明在内的14个地区开展二手车出口业务,积极有序扩大二手车出口,推动外贸保稳提质。(昆明日报)昆明试点开展二手车出口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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