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轨迹情况
(一)初筛阳性人员1
12月3日
17:29-23:59 昆明南站乘坐出租车(贵A1FR71)从昆明前往施甸(途中未下车)。
12月4日
01:30-01:45 在保施高速施甸北卡点扫码登记。
01:45-02:00 前往鑫源宾馆。
02:00-10:00 入住鑫源宾馆。
10:00-12:19 从鑫源宾馆退房后,与3人自驾车前往酒房乡坪子地村委会自家寨。
12:19-12:39 在酒房纯建牛肉食馆买牛肉。
12:39-12:59 回到酒房乡坪子地村委会自家寨一组2号家中,到家后未外出且无外人来访。
12月5日
00:00-09:00 在酒房乡坪子地村委会自家寨一组2号家中。
09:00-09:40 和丈夫自驾车到酒房卫生院。
09:40-09:55 在酒房卫生院做核酸检测。
09:55-14:23 在酒房街逛街买东西(其中:10:45微信付款给“钱多多”321元加油,10:58微信付款15元吃东西,11:48微信付款给“简木€”14元,11:54微信付款给“宁妹妹,五”55元买刀、磨石,12:50微信付款给“莱丽敏”800元买盐、豆子、调料,13:13微信付款给“ZXQ张”50元,13:39微信付款给“流黎人生”10元,14:23微信付款给“天道酬勤”410元买饲料)。
14:23-15:03 驾车返回家中。
15:03 到家后未再外出且无外人来访,直至由工作人员闭环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
(二)初筛阳性人员2
12月3日
与初筛阳性人员1同轨迹。
12月4日
01:30-01:45 与初筛阳性人员1同轨迹。
01:45-02:00 与初筛阳性人员1同轨迹。
02:00-08:00 入住鑫源宾馆。
08:00-10:00 陪同同行2人到施甸客运站买票,并在车站门口早餐店(小唐小吃)吃早餐后返回宾馆,另1人乘坐08:30客车返回永德。
10:00-13:00 从鑫源宾馆退房后,与4人自驾车前往酒房乡坪子地村委会自家寨家中。
13:00-00:00 到家后未外出且无外人来访。
12月5日
00:00-14:00 在家中未外出且无外人来访。
14:00-15:00 与丈夫自驾车到酒房卫生院做核酸检测,采样结束后到欢欢佐料店买东西,双方均佩戴口罩。
15:00-16:50 与丈夫自驾车前往施甸。
16:50-17:00 到达施甸后将车停至施甸大酒店前停车场。
17:00-17:30 步行到红星花园酒店旁快餐店(便民快餐)就餐。
17:30-19:20 就餐后到青牛白马广场上卫生间,并在青牛白马广场闲逛,期间佩戴口罩,未与其他人接触。
19:20-19:30 步行到施甸大酒店停车场,在车内等待女儿;约10分钟左右,接到女儿开出1公里左右后接到电话通知,返回施甸大酒店停车场。
19:30-22:00 在施甸大酒店停车场车内等待。
22:00 由负压救护车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诊治。
二、健康提示
目前,各项疫情处置工作正稳妥有序开展。请所有存在上述轨迹交集的人员立即向所在村(社区)、单位或所在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备,严格落实5天居家健康监测和5天5次核酸检测,学生暂缓入校,非必要不外出,杜绝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杜绝到人员密集处和公共场所。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异常严峻,请广大市民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不信谣、不传谣;做好日常防护,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勤通风、不扎堆、不聚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严格落实“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不办”的疫情防控要求,严禁组织、参与聚餐、聚会、嫁娶、年猪饭等聚集性活动,减少非必要跨区域流动。对拒不遵守隔离管控、健康监测、报备、核酸检测等疫情防控规定,或有扰乱疫情防控秩序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特此通告。
施甸县及各乡镇疫情防控咨询热线:
施甸县:0875—8122717
太平镇:0875—3033173
水长乡:0875—8884005
由旺镇:0875—8881015
老麦乡:0875—8883966
仁和镇:0875—3061601
何元乡:0875—8863066
甸阳镇:0875—8121009
木老元乡:0875—8863566
姚关镇:0875—8860188
摆榔乡:0875—8869000
万兴乡:0875—8867000
酒房乡:0875—8890107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