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保山工匠”拟选人员名单公示
来源:保山新闻网2022-12-05
为适应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形势需要,进一步减轻群众费用负担,根据《云南省医疗保障局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调整公立医疗机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价格的通知》(云医保﹝2022﹞133号)精神,保山市医保局、保山市卫生健康委联合发文,自2022年12月5日零时起第六次调整公立医疗机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价格。
公立医疗机构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单人单检,最高限价标准调整为不超过15元/次;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混检,最高限价标准调整为不超过3.5元/人次。公立医疗机构开展单人单检和多人混检两种服务选项,在符合疫情防控规定的前提下,允许群众自愿选择。同时要求全市非公立医疗机构和第三方检测机构参照此标准执行。
保山市医疗保障局积极落实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工作要求,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保山市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费用已实现“六连降”,本次调整也是年内第三次下调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价格,进一步减轻了人民群众费用负担,有力助推常态化疫情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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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清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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