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牌上路,罚2000元记12分!

众所周知

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要有牌有证

最近保山交警查到一辆小轿车

虽有牌有证

但驾驶人却被罚2000元记12分

这是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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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0月21日上午,腾冲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北中队接到指令:一辆白色小型轿车套用“京N2H**2”车辆号牌出现在腾冲市西山坝公租房附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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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到指令后,值班民警进一步调取了悬挂“京N2H**2”车辆号牌的小型轿车行驶轨迹,并通过科技手段分析锁定该车的落脚点。随后,民警根据该车出行的必经路段进行搜索和蹲点守候。当日上午11点30分,民警最终在腾冲市西源街公租房十三栋楼岔路口将涉嫌套牌的小型轿车及驾驶人段某查获。查获后,办案民警依法对悬挂“京N2H**2”车辆号牌的小型轿车进行了扣留,并依法开展调查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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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民警调查核实,在证据面前段某对其驾驶机动车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号牌的交通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最终于2022年11月1日被腾冲公安交管部门依法处以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驾驶证记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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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规定: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驾驶证或者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并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该法第九十九条一款还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来源:畅行保山365


编辑:姜永华
责任编辑:杨清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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