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小偷入室盗窃后没有马上离开,而是用失主的手机微信给自己充了50元话费,并将微信内的钱全部提现到失主银行卡内,然后删除所有转账记录,只盗走失主银行卡逃离,最后完成盗取现金。这一波操作着实让办案民警惊讶。

8月4日,姚某急匆匆地来到普洱边境管理支队中课边境派出所报警,称其手机微信钱包内的1.2万元被人转走,但手机中无任何转账或提现记录。民警调查发现,失主除了微信钱包里的1.2万元被转走外,还有一张银行卡被盗,微信钱包中的钱正是被转入了被盗走的银行卡内。让民警更没有想到的是,在失主的手机中还发现了一条向陌生手机号码充值50元的记录。
“手机、微信支付均有密码,小偷又是如何打开手机进行充值、微信转账等一系列操作的呢?”民警带着疑问展开调查,发现犯罪嫌疑人除了向陌生手机号码充值50元外,还在一家手机店内用盗窃的银行卡套现6060元。据此,办案民警很快锁定充值手机号码的持卡人岩某有重大作案嫌疑,并迅速组织警力将岩某抓获。
经讯问,岩某对盗窃行为供认不讳。据岩某交代,他在入室盗窃时发现,与银行卡存放在一起的还有一张写有数字的纸条。他便尝试用数字解开了手机、微信支付等密码。在得手准备离开时,想起自己的手机已欠费停机,便用失主的手机为自己的手机号码进行了充值,还将失主微信钱包中的全部金额转到银行卡内,并删除所有转账、支付记录,盗走失主的银行卡,一系列操作下来他以为万无一失,没人能够发现。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其判刑标准也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关于盗窃罪的数额规定以及具体情形: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量刑格:犯罪数额1000元以上不满1500元的,基准刑为罚金刑;犯罪数额1500元以上不满2000元的,基准刑为管制刑;一年内入户盗窃或者在公共场所扒窃3次以上,以盗窃罪论处的,基准刑为拘役刑。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量刑格:盗窃公私财物价值1万元以上不满6万元的,盗窃1万元,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犯罪数额7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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