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交通违法曝光 ●●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道路交通秩序,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减少因电动车违法造成的交通事故,营造安全、和谐、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自2020年7月中旬以来,昆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持续开展对电动自行车违法的曝光行动。
驾驶电动自行车横过有交通信号控制的路口时
你有过以下这几种行为吗?
无视规则,直接闯红灯
一辆货车行至路口时
司机见绿灯已倒计时,便加速通过
结果与一辆闯红灯的电动车相撞
电动车驾驶人7根肋骨骨折、腿上多处受伤
幸好佩戴了安全头盔,无生命危险

(案例来源:公安部交管局)
绿灯没亮,着急“抢跑”
9月9日,江西信丰一个路口
驾驶电动车的何某在红灯仅剩3秒时
想掐着点儿进入路口
此时遇上一辆在黄灯亮起的情况下
加速抢行的货车
结果双方发生碰撞
何某及乘客双双重摔在地
头部以及身上多处受伤

(案例来源:公安部交管局)
试图与转弯车辆并行
4月1日,安徽宁国某国道交叉路口
一辆中巴车在右转时由于视觉盲区
未发现右侧行驶的电动车
电动车未与右转中巴车保持安全距离
紧贴并行
导致电动车驾驶人连车带人卷入中巴车车底
驾驶人肩胛骨骨折、头部受伤
由于驾驶人正确佩戴了安全头盔,无生命危险

(案例来源:安徽公安交警)
事故遭受重创……
上面的案例告诉我们
无视交通规则
缺乏安全意识很危险
大家在骑行过程中一定牢记
宁停莫抢 慎行安全
下面是本期的电动车违法曝光
一起来瞧瞧有没有你认识的
↓↓↓

!

驶入机动车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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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骑行人
一起来看相关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六条:根据道路条件和通行需要,道路划分为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实行分道通行。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在道路中间通行,非机动车和行人在道路两侧通行。
◆第五十七条: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
◆《云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第十二条第(五)项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除法定可以借道行驶的情况外,不得驶入机动车道。
小伙伴们
严守法规,拒绝违法
安全骑行,文明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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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交警
素材提供:交警一大队
案例来源:YiYa工作室
审核:陈姝妤
编辑:郭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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