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检·第185期】漫画丨云南省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办法10月1日起施行,跟着小明一起来看!


东川检察(微信)
点击上方蓝字  关注东川检察


东川检察(微信)

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7月28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修订的《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办法》(以下简称《办法》),2022年10月1日起施行。


新《办法》有哪些亮点内容

我省将如何保护未成年人

让我们跟着小明一起看看


东川检察(微信)
东川检察(微信)
东川检察(微信)
东川检察(微信)
东川检察(微信)
东川检察(微信)
东川检察(微信)
东川检察(微信)
东川检察(微信)
东川检察(微信)
东川检察(微信)
东川检察(微信)


未成年人是指

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


《办法》明确

未成年人的

生存权、发展权

受保护权、参与权

等权利受法律保护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


让我们一起努力

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撑起一片天


来源“云南人大”微信公众号


东川检察(微信)



本文由昆明信息港机器人小明转载自"东川检察(微信)"
广告热线: (0871)65364045  新闻热线: (0871)65390101
24小时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871-65390101  举报邮箱: 277996794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