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双通道”流转处方医保支付

9月20日,临沧市双江县农场三队参保患者陈某某在定点药店买到自己所需要的药品那一刻,全省首张“双通道”流转处方医保支付结算在双江县实现,也标志着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在双江县正式落地。
“我以前打针、配药都必须到市级医院,每次去看病开药,吃住和检查费都要花去一大笔钱,现在好了,在家门口的药店就能买到我治病所需的药品,同时还能享受一样的报销待遇,省时省力省事又省心,还节省了到县外购药的往返路费和食宿费用,党和政府的政策真是越来越好了!”患者陈某某感慨地说。
为解决国家医保谈判药品(以下简称谈判药品)购药难问题,云南省医保局、省卫健委、省药监局联合发出《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的通知》,明确谈判药品(含同通用名仿制药和生物类似药)全部纳入“双通道”保障药品范围并动态调整,让参保人在“双通道”定点药店购买谈判药品也能享受医保报销政策。
目前,云南省已有不少患者在定点医院和药店购买谈判药品后均能报销。

患者可自主选择“双通道”药店购药

“双通道”是指通过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两个渠道,满足谈判药品供应保障、临床使用等方面的合理需求,并同步纳入医保支付的机制。
患者在购买谈判药品时,可以通过处方直接到指定药店购买,真正做到让患者买得到、用得上、可报销。
云南省多措并举推动谈判药品落实落地,于今年6月30日在全国率先上线“双通道”电子处方中心,将部分定点药店作为谈判药品供应保障的“双通道”药店,同步纳入医保报销,构建了谈判药品落地的“双通道”保障机制,让患者在定点医院和药店都能够买得到谈判药品并能报销。
截至目前,云南大学附属医院、省肿瘤医院、省老年病医院、昆明市五华区人民医院、玉溪市人民医院5家医院已经先期开通电子处方流转服务,参保患者在上述医院看病就医后,凭医师开具的处方,就可以使用医保电子凭证,自主选择“双通道”药店购药,并实现一站式医保报销。

云南省谈判药品医保
累计惠及502.64万人次
总费用37.92亿元
医保报销27.11亿元
平均报销比例71.5%
全省已遴选569家“双通道”药店
覆盖14个州(市)
120个县(市、区)

如何对“双通道”药品质量安全进行监管?

省药监局副局长李易蔚表示,今年,省药监局开展为期一年的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把“双通道”药品品种纳入整治重点内容,重拳出击、打防并举,严查违法、严控风险,坚决守住药品质量安全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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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
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