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盔别忘戴!电动车违法曝光第64期

昆明交警
昆明交警


交通违法曝光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道路交通秩序,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减少因电动车违法造成的交通事故,营造安全、和谐、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自2020年7月中旬以来,昆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持续开展对电动自行车违法的曝光行动。


本期曝光的几位电动车驾驶人

不仅进入机动车道行驶

而且还不佩戴安全头盔

这不是“险上加险”嘛

昆明交警

未佩戴头盔

一旦发生事故

头部将会受到重创

昆明交警


带了≠戴了≠戴好

佩戴安全头盔时

一定要把安全卡扣扣紧

并调整到适合的角度

才是正确的佩戴方式

昆明交警


安全头盔是名副其实的保命神器

 是发生意外时的最后一道防线

骑行别忘规范佩戴头盔

昆明交警


下面是本期的电动车违法曝光

一起来看看吧

↓↓↓

!

昆明交警

驶入机动车道

云A56332

昆明交警


云A79791

昆明交警


云ABM231

昆明交警


云ABU244

昆明交警


云AF9313

昆明交警


@各位骑行人

一起来看相关法律链接


法律补给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六条:根据道路条件和通行需要,道路划分为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实行分道通行。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在道路中间通行,非机动车和行人在道路两侧通行。


◆第五十七条: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


◆《云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第十二条第(五)项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除法定可以借道行驶的情况外,不得驶入机动车道。


小伙伴们

骑车记得佩戴安全头盔

横过道路先观察

不闯红灯、不逆行

各行其道保安全

昆明交警

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出处!

昆明交警

素材提供:交警一大队

部分素材来源网络

审核:陈姝妤 

编辑:李璠

设计:李晓雪


长按下方图片识别二维码关注

昆明交警
昆明交警
昆明交警
昆明交警
昆明交警

本文由昆明信息港机器人小明转载自"昆明交警"
广告热线: (0871)65364045  新闻热线: (0871)65390101
24小时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871-65390101  举报邮箱: 277996794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