呈贡法院在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中,积极采取“诉前调解+司法确认”模式,成功快速调解一起案涉标的额高达9000万元的建设施工合同纠纷,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区域经济发展。



A城建集团与B投资公司签订了某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合同。后因A公司开展内部企业重组,在重组后的施工主体单位名称变更成为C公司。随后C公司按原承包合同的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组织进场施工。
工程项目竣工,投资方和项目建设方进行了验收。随后施工建设方正式移交项目建设方使用。而且B公司已按合同约定累计支付工程款近3000万元,但由于各种原因至今尚拖欠C公司工程款8300万余元。
由于B公司未按合同约定全部结算支付工程尾款,给C公司造成巨大的资金压力,特别是在疫情之下, C公司已面临经营严重困难。为此,C公司将投资方(B公司)和项目建设方诉至呈贡法院,要求判令上述两方合同主体履行支付所拖欠的工程尾款及5年多的逾期利息,共计9900余万元。

该案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双方当事人均希望尽快解决纠纷,且有进一步合作的可能,考虑到原告经营困难的实际,为有效降低化解纠纷成本,节约案件办理时间,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呈贡法院诉调对接中心将该案委派驻法院特约调解组织开展诉前调解工作。
调解员在收到该案件后,及时联系当事人了解案情,询问调解意向,着力开展了调解工作。调解员先后十余次与当事人三方进行了电话沟通,并组织原告、被告到法院调解室先后进行了三次调解,并由诉调对接中心的速裁法官团队进行了全程指导,规范整个调解过程。

针对争议较大的利息计算问题,调解员通过对相应法律规定及司法解释的释明,及时引导双方以企业发展的长远利益考虑后原告自愿适当放弃部分利息;同时,被告也表明一定按调解协议及时足额履行。

调解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双方当事人共同向呈贡法院申请对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诉调事务中心的速裁团队受理该案后依法快速审查,并在受理后第三日审查完毕制作了确认该案调解协议有效的民事裁定书,通过人民法院电子送达平台案件当事人,本案纠纷顺利化解。
呈贡法院以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严格落实诉前调解前置制度,优化完善“诉前调解+司法确认”工作机制,积极推动民商事领域矛盾多元化解,畅通企业维权渠道,着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今年以来,呈贡法院诉调事务中心化解涉企纠纷案件并作出司法确认215件,民商事案件新收7871件,同比下降9.39%,落实了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要求。
供稿:速裁团队
一审:魏凡龄
二审:刘俊钦
三审:杨 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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